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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陪女郎”,夜总会散后,他们便醉醺醺地在“三陪小姐”的搀扶下钻进汽车,到他们需要去的地方消魂、过夜。至于那些所谓的文化人,绝大部分都是来这里娱乐和消遣的。虽然他们手中也有点钱,但那都是靠写点文章挣点笔墨费或业余兼教得来的钱,来得都不容易,因此他们不敢、也不可能大把大把地往外掏钱……
恶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恶梦醒来寻不到自己的所在位置。
五
赵丽红到夜总会“上班”后,很快就“总结”出一套“经验”,她把目光死死盯住那些既有钱,又肯出钱,而且又好色的人物身上。她从未扑空过。其中给她印象最深的有两个……
赵丽红到夜总会“上班”后,很快就“总结”和摸索出一套“经验”来,她把目光瞄准那些既有钱、又肯出钱而且又好色的人物身上,而且从来没扑过空。她在夜总会当“三陪小姐”一年多的时间里,陪了不少色鬼,但给她印象最深的有两个:
有一天晚上,老板安排她去陪一个年轻的“局长”。她来到5号包厢,只见里面坐着一位三十六、七岁的男人。此人确实年轻、潇洒、彬彬有礼,见她进来后,忙站起来说:“您好,小姐,我是从佳木斯来哈尔滨出差的,在佳市×××区工商局工作。本人姓许,因为这几天工作太忙、太累,想到这里放松一下,非常感谢您能陪我聊天、跳个舞……”
丽红因为已经有了被那个所谓的从F省来的“销售代理商”所欺骗的教训,故根本就不相信眼前这位年轻人是什么“局长”,所以,不管那个“局长”多么殷勤,多么有礼貌,她始终抱着一个信念:只要你肯出钱,我就陪你,如果你想用花言巧语哄我、骗我,不付出点大的代价就占有我,没门儿!于是,她也以礼还礼地说:“许先生,很高兴认识您,今晚我愿为您服务……”
这天晚上,那个年轻的许“局长”并没有什么不太礼貌的行为,只是一般地让她陪他跳舞、唱歌。临结束时,他从包里掏出500元钱塞给她,作为小费。
因为干夜总会这行,接触的人多,陪的人也多,十几天过去后,赵丽红竟把那个年轻的“局长”给淡忘了。
有一天晚上,老板已经安排赵丽红去陪一个“港客”,刚进包厢,领班的就把她叫了出来,说:“这位客人我另外安排人去陪,你到9号包厢去,那里有人点名要你。”
赵丽红到了9号包箱后,一看原来是前些天来的那位年轻的许“局长”。
“您好,许先生。谢谢您还记着我……”
“赵小姐,您的歌唱得好,舞跳得也很美。前些天在您的陪同下,我度过了一个非常美好、难忘的夜晚。不瞒您说,明天我就要启程回佳木斯了,所以,临行前到这里向您告别一下,我想,您大概不会不欢迎吧?”
“哪能呢,许先生这么瞧得起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