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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法顿时在全
日耳曼人中引起了慌
——尽
日耳曼人多有脾气暴躁,一言不合便以命相搏的,也常常因为冲突而
血送命,但象万尼乌斯这样将
死作为惩罚他人的刑罚的,还是第一次——在此之前,
刑的权利只掌握在祭祀的手里,并不为一般人所有,哪怕这个人是首领。
尽
愿意相信
克曼尼人不会
卖大家,但之前万尼乌斯不也相信
克曼尼人会严格的遵守军队的纪律吗?
和通常的日耳曼人不同,万尼乌斯能言善辩,条理清晰,而且自有一副理直气壮的姿态。尽
抗议者带着满心的不
甚至是满腔的怒火,到
来却被万尼乌斯驳斥得哑
无言,满脸羞愧,到好像是他们犯了错误,不该质疑万尼乌斯的决定似的。
对于这些质疑,万尼乌斯表现得异常淡定,非但毫不惊慌,反而召集了除必须的哨卫之外的所有人,前来听取他对质疑者的回答。
于是,对于万尼乌斯的
法,便有很多人站
来质疑,其中一些甚至是最初跟着万尼乌斯建设日耳曼青年公社的老兵。
对这个问题,万尼乌斯也给
了自己的解释——他并非一个普通的首领,而是奥丁大神亲选的君王,尽
下的军力不过万人,但日后势必成为全
日耳曼人的领袖,因此,由他来行使祭祀的权利,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而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最后一个困扰日耳曼人的问题就是,即便一个日耳曼人被裁定有罪,
刑的权利也归祭祀们所独有,不应当由一个非祭祀来下达,更不应当由一个普通人来执行。
其次,一个日耳曼人杀死另一个日耳曼人,并不能算是大罪过——人们在发生冲突时是会这么
的,如果能够对被杀者的家属给
相应的赔偿也可以得到谅解——而当一个人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杀死那危及自己生命的人,甚至不必给
赔偿。
首先,所有加
军队的人都应当无条件的服从军纪,违背军纪的人不止使自己的荣誉有了污
,更将其它人也都置于危险之中,因而比以
谋诡计谋害他人的
命更加恶劣,因此违背军纪的人有罪,这是毫无疑问的。
因此,那几个
克曼尼人趁夜偷逃的举动,已经切实的威胁到全
日耳曼青年公社军战士们的
命了,因此杀死他们是合理的,也是不必给
赔偿的。
毫无疑问的,那些趁着夜
试图偷逃的
克曼尼人,在离开营寨之后,就有可能落到罗
人手里。而一旦他们落到罗
人手里,就有可能受到严刑拷打而透
日耳曼青年公社大军的行踪及动作,
而导致罗
人在日耳曼人还没准备好的时候就打上门来。
于是,在这样一场纷争之后,万尼乌斯的权威非但没有下降,反而有所提升——至少,在他的军队里,所有人都承认了他依据军纪
置违反军纪者的权利。
而那些旁听者,开始因为万尼乌斯的跋扈和霸
而
到有些不满,在听完了万尼乌斯的自辩后,也都不由自主的转变了立场,反而成了万尼乌斯的支持者——若不是顾及那些刚刚被
死的人和他们的族人的
受,有些战士甚至就想要当众表达对万尼乌斯的认同了——事实上,
脑更简单的战士们已经这么
了。
对于这些人,万尼乌斯毫不客气——违抗军令的视情节被当众
倒,抡起大板
照
就是一顿打,而趁夜试图逃跑的,则被当众斩首,并将
颅挂在了营门上。
至于那些原本想要为自己的同乡讨个公
的
克曼尼人,在认真的思考过万尼乌斯的话,并回想起曾经的战败之后,也平息了怒气,承认了军纪对一支军队的重要
,甚至承认了万尼乌斯确实有权依据军纪
置那些违反军纪的人。
事实上,只要想一想过往发生的那些事情,就不难发现,万尼乌斯的地位和智慧,都要
过祭祀们呢——这么多年以来,诸多
族那些苦苦背诵诗篇,问卜神意的祭祀们,何曾从奥丁神那里得到启示,创造过爷们枪这样让瘦弱木讷之人也能变成骁勇善战之士的阵法?就更别提万尼乌斯教授给祭祀们,再由祭祀们教授给誓约诸
族的提
粮
产量的各
办法了。
夜晚逃跑。
所以,事实上,一个人只要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判断能力,就不难发觉,在这短短几年里,奥丁大神赐予万尼乌斯的恩
,就已经胜过过去几十年里几乎所有祭祀所得到的了——那么,由这样一个特别受到神灵喜
的人来行使祭祀的权利,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