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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比结婚都要随便的笑贫不笑娼的年代,让一个花儿一样年华的女人守寡不
觉得是一件非常残酷、可笑和不现实的事情吗?当小朋被追认为烈士,我自然而
然的成为烈士遗孀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再婚的可能性很低很低,除非能下
定决心,舍下这里的一切,远离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找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
,重新开始。
娶一个丧偶的女人是需要勇气的,而娶一个烈士遗孀需要的则不仅仅是勇气
,还有面对各方舆论压力的担当和魄力。
而敢于丢掉烈士遗孀身份再嫁的女人无疑也是勇敢的,她所有承受的社会压
力要比敢于娶她的男人大得多。
显然的,我不够勇敢,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
不是因为舍不得现在优渥的生活,而是没有勇气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过着
被人指指点点的生活。
正如我没有勇气再婚的那一步一样,我更加没有勇气在外面寻找一夜情,收
益与风险不成比例,万一事情败露,我将失去一切,并被钉在道德的耻辱十字架
上被人鞭挞。
而满足性需求无非就是找个男人,或是使用器具,如香蕉黄瓜茄子藕和按摩
棒。
当在外面找男人风险大,且又被公公强奸,并没有与他鱼死网破的勇气的情
况下,我唯一能选择的有且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与公公的关系从被强奸变为通奸。
我能觉得就是我自己在与公公做爱时是全身心的投入,还是半推半就的矜持
,亦或是在心里面无比渴求,可面上却做出无比厌恶的神情给公公添堵,让他厌
烦自己。
男人和女人,只要不是嫖客与妓女的关系,哪怕是强奸,有了第一次,很可
能不会有第二次,但有了第二次,就肯定会有接下来的第三次,第四次以至于后
面的无数次。
其实在被公公强奸之前,我经常在夜深人静时考虑自己的将来,更在空虚寂寞自慰时为了达到高潮而幻想过被公公强奸,因此内心深处并不怎么排斥和公公
发生关系,因而在被公公强奸后,接受做起他的情人来并没有多少心理障碍。
挣扎反抗求得就是一个心安,表明一个态度,给死去的小朋一个交代,给自
己屈服于公公罩上一块遮羞布。
再者答应公公做他的情人的好处也是多多的,不仅自己可以得到生理上的满
足,还可以继续过着让无数人羡慕的衣食无忧的小资生活,最最重要的是可以最
大程度的维护小帅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害,将来有公公多年积攒下来的关系人脉,
给小帅一个光明的前途不是什么难事,即便不能做个官三代,也可以做个小富三
代。
其实做公公情人的另外一个最大好处就是安全,不容易被人抓到把柄,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