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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就得了,好听,你在这儿除了比赛之外能有多少机会去唱歌,外国人唱个歌都犯法了,回国去天天唱啊,能唱才叫好听,你跟这儿耗着没劲,真的。”
歌我自认为唱的是没问题的,下面听歌人的反应也都没什么问题,就在我一首歌唱完准备下台去赶下个场
的时候,台下有个人突然站起来,两三步走到我面前“草,你知
这儿是摇
酒吧么,你唱的那叫摇
?”
我横他一
“后面的呢?”
刚回国的时候我也不适应,老毕的livehouse在天津,但是我回国的时候还是想先在北京试着发展,我会英语,又有留学北京,在初
中生的家教行业里混的还算吃香,同时再兼职一份书面翻译的翻译工作,在北京过的比其他刚毕业的小白领要滋
的多。
他喝多了,一说话就一
酒味儿扑面而来,我也不矫情,眉都不皱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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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了一半儿他翻了个白
儿差
儿
了,过了几秒接着说:“能,能凑合唱,勉
…”
“那你呢?”
推开他的手我打算溜,没想到这小伙
不可以的拉住了我的手。可能他也觉得自己冒失了,正打算
歉,忽然就看见我手腕上的刺青了。
然后他拉着我往外走“来来,今天心情好,给你看我们乐队的新歌,我觉得,你的声音…”
“我当你男朋友啊。”
“怎么样,动心了?”
“…”“怎么样,来我们乐队,我把主场位置给你。”
“敞亮!”
不知
要怎么告诉他,而且我也猜到他知
后的反应。我怕他对我失望,也怕那
不被他理解的滋味,只是我到底没想清楚,原来祁祥对我的影响早就比我自己认为的大的多了。
“靠,你看不起谁呢,我说开。”
我用刺青去盖住之前的疤痕,又用手表去盖住刺青。
“走啊。”
他无奈的耸耸肩“没写完呢。”
到了晚上我就去唱歌,大大小小的场
从livehouse到嗨吧到清吧我都唱过,像老毕提
的那样,玩儿摇
到底是烧钱的,要么就很穷,要么就先想办法多赚钱,我选了后者。
本来我不打算跟他纠缠,但他突然哼了几句,那
旋律真的给我一
心都被抓住了一见钟情的
觉。
手表往上一
刺青就
来了,而我的刺青是一朵玫瑰
和一把手枪,代表我喜
的乐队枪炮玫瑰。
违背我妈的事儿我也不是第一次
了,毕业后两个月我终于打包行李回国了。唯一让我苦恼的事我没有告诉祁祥我要回国。
“跟我混,哥包你能红,到时候带你去工
开演唱会去。”
老毕反问我:“姑娘你说你为什么喜
摇
,喜
朋克?”
“你还喜
枪
呐?”
我去开门的时候他又在
后喊了一句“我叫陈识。”
知
我没有再申请学校之后我妈就断了我的生活费。
靠,神经病。
他没正面回答,而是抱着吉他弹了几个曲
。
那会儿我
发已经像
中时候差不多长了,就学着
星
园里杉菜的样
中分
发抱着吉他唱
星雨。
“…”我确定,他真喝多了。
“是看吧。”
我说:“好听。”
“你写的?”
我跟着这脑
有病的小青年去了小旅馆,我不怕他,现在我随
带着折叠小刀。结果乐谱他只给我看了一半。
虽然我还是觉得老毕这人说话有
儿前言不搭后语,但我总算相信了这个嗜酒成命的大叔是个实在人,我决定回国了,另外一个原因是我真的弹尽粮绝了。
我打算走,这混球儿又挡住我的路了“那你当我女朋友,写完了你就能看到咯,还能唱。”
比起之前那一首
觉要嚣张的多,不过确实让人…
佩服的,凭借我这些年的曲库量我也确定这几首真的是原创。
而是很简单的我说我有理。
我对着哼
来,他在旁边赞赏“不错啊。”
我
笑一下偷偷打量着面前这小青年,长的
好,可惜脑
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