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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等将此颅连同本王书信带往天台呈给上界吧! 二千天兵得令后,数人扛起蛛精头颅在天将带领下告退离开。
这是很常见的画面。
妻艳山是天界所要捉拿的犯人审判之地,也是传达上令的地方,下界的“猎人”们由此处得知目标物,加以缉补,也将末被列为目标物却在下界为非作歹的妖物由此处呈上,若不是罪恶滔天之罪犯,则由妻艳山之主审判罪行之后,关在妻艳山底服刑;真有十恶不赦之徒,则由上界下达“缉杀令”再由妻艳山主传达给各“猎人”进行缉补的动作。
“缉杀令”的意思就表示生死不论,所以通常遇到顽抗的目标物, “猎人”们也会采极端的手段—夺命。
“猎人”的成份大多是一些下界的散仙,或修练有成的妖精。会当“猎人”的原因都不相同,有的是要将功赎罪,有的只是想当有照太保——能光明正大宣泄杀意,当然也有真心想帮忙降魔除妖积功德的,不过他们并不受上界保护,杀妖斩魔缉捕精怪之际,受的劫难照样得受,就像烈风,虽然当“猎人”已久,前阵子还是躲雷劫躲得哇哇叫,只是大半是哀给雷公听的,免得雷公大哥觉得没成就感。
烈风当“猎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不想入仙籍啦!
当神仙虽好,但也有很多不自由的为难之处,除了要天天上班之外,还得受到比凡人更严苛的重重天条束缚,天性爱玩的烈风怎么受得了,再加上认识炽雪后,不得有凡情私欲这一点更是无法办到,只要能跟小雪在一起,就算每年雷劫、火劫等等,全都吃苦当作吃补,甘之如饴。
“好朋友,还是不愿归仙班吗?”
悠悠嗓音可令人身上的每个毛细孔都感到畅快舒爽无比,妻艳山主的声音对长年被禁于山底的刑犯而言,是一种安定、和缓暴躁戾气的力量,也是妻艳山鲜少发生逃狱、暴动的重要原因之一。
已由大殿进入侧殿的两人,不在珠帘之后的岳韬,卸下繁重的头冠,绵长曳地的深紫发丝用个式样简单的白玉簪盘住,只露出紫色眼眸的脸上,眼部以下覆著洁净白布,数百年以来,他未曾以真面目示人,对烈风也不例外。
“好朋友,还是不肯让我看你的脸吗?”
一反大殿上的正经八百,私底下的烈风又回复吊儿啷当的样子。他与妻艳山之主是认识多年的好友,不在人前时,他们是以朋友之谊交往的。
“呵,听说你有个‘小·朋·友’”双眼随著笑意闪著紫色流光,烈风的风流韵事常在内殿侍女间耳语流传,对于这种八卦事件他通常很少过问,听过就忘,但这次似乎不一样。
烈风苦笑了声。“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你底下的内侍们若组个情报网必是天下无敌,恐怕我身上哪儿有颗痣都知道。”
岳韬没说话只是笑着看他。
“好啦!别这样看我,全身毛皮都寒起来了。”
就是对他没办法,烈风轻咳几声“上回我送蛤蟆精来时,不是跟你说捡到个白狐族的小孩,就是他啦! 他叫映月炽雪,炽热的炽,白雪的雪,很可爱的孩子。”
“又是映月族的——”岳韬低声自言自语说著,跟著眯起眼笑了。
不用掀开白巾子也知道岳韬笑得很开心、很欠揍。真是开眼界呀,这红狐小子的脸都红透了。
“别这样笑,我很认真的。”烈风知道自己花名在外,不被人信任也是应该的,但这次,小雪儿是真的掳获他未曾安定的心,他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