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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4/4)

母女一起走。

幸好苍天有眼留下一点命脉,让他在绝望之际开了一扇希望的窗,在分离了一十三年后还能与她重聚,他可是大大小小的庙宇全去致谢,以免错漏了一神引起神愤可就吃不消。

台北街头伫立了位风采过人的俊逸男子,白色休闲服搭配蓝色长裤,桃花眼眯笑满面春风,笑起来隐约可见两颊小小的酒窝,可爱的让人想将他抱来一亲,顺便掐掐那嫩得足以滴出水的脸颊。

以男人而言他长得太俊美了,简直美得太不像话,根本把真正的女人给比下去。

站在马路旁如招牌般傻笑,齐耳的短发帅气有型,虽然频频回顾的雌性生物很多,但没人会上前与之攀谈,多看一眼就走开,然后叹息声幽然而出。

原因无他,大部份的美形男不是过度自恋便是同性恋,要不然怪癖也会多如牛毛,E世代的小孩个个是龙子龙女,谁肯弯下身躯去伺候人,找个比自己漂亮的男朋友是自找苦吃,何必为了一时的意乱情迷而让日后痛苦。

不过真正令人却步的是他大包小包的捧了一堆刚烤出来的新鲜面包,穿着体面却像土包子逛街似,爱面子的年轻人谁敢靠近,只怕会被笑“耸”

“你到底笑够了没,跟你走在一起很丢脸耶!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含蓄。”真是受不了他的“病”葯石罔效无可救葯。

也就是说等死算了省得浪费米粮,一把年纪还装疯卖傻…呃,不算一把啦!顶多看起来二十七、八岁,居然不知羞的表现得像情窦初开的小男生,要她不唾弃都难。

很想哭喔!为什么她会傻到被他说动,好好的大小姐日子不去过,偏和他兜在一块“丢人现眼”

“高兴自然会笑,难道要我哭不成。”他要去见他的宝贝耶!当然得开开心心堆满笑容。“还有呀!小女生,记得要叫我一声伯父,不可以没礼貌,起码我长你一辈。”

脸色突然一绿的美丽女子狠狠的一瞪。“你这位骗世欺众的『老人家』脸皮可真厚,你出门照过镜子了没,有胆占我便宜。”

气呼呼的锺丽艳很想亲手掐死眼前一点也不老的“长辈”唇红齿白的小生样好意思倚老卖老,她真的非常不齿他。

两人走在大马路上看来是一对男俊女艳的完美情人,东瞧西瞧十分相配的找不出一丝缺点,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呀!没人敢说他们貌合神离,天生世仇的会拿刀互砍。

但是年龄“相当”只是假象,俊美如派的年轻人已经高龄三十六了,和二十出头的小女生相差整整一轮有余,叫她怎能不恨到骨子里,她又不是故意长得比较“臭老”

“女孩子家要温柔些,别动不动大吼大叫有损身份,你要跟我家囡囡多学学,瞧她乖巧又听话,从不惹是生非,温顺得有如绵丰一般,是每个为人父亲的骄傲,让我心头暖呼呼的想把她揉成暖包随身带着。”

她还小不懂事,不了解失而复得的喜悦。

一谈到女儿就失去理性的方大同是标准的恋女狂,他不只把女儿当心肝宝贝来疼,还看得比他的命还重要,三不五时的打老远的台中赶来送爱心,一解多日未见的相思苦。

当年和女儿分散实非得已,正在外岛当兵的他每半年才能回台湾本岛和妻女团聚,所以他根本不晓得当他在倒数日子的当头,妻已因车祸送医途中气绝,没人留意到路旁呆坐着一个满身是血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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