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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4)

懊去找他了呢!

遇见瞿季扬是在纱纱结婚的那天,她脖上的丝巾被风走,他帮她捡起,就这么一照,她对这个男人一见倾心。

发圈让诗意枕在垫上的不舒服,她扯下发圈,让亮的黑发倾下来,成一弧形摊在米白的沙发上。

同事们都说他很好运,能让一个女人对自己这么痴情。

一双眸胡瞥去,正好瞧见墙上的挂钟。

记得刚公司,他甚至连正都没瞧过她,自从她不小心在茶间让他看见自己的丑态后,他就开始不停地缠着自己…

他是怎么惹上那女人的?

褪下几乎遮住半张脸的厚重镜框,诗意拥有一双剔透玲珑的眸,如晶雕琢般的细腻五官令人着迷,只是她老将这样的面貌隐藏在装扮下,不让人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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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

只是想破都不明白,工地同伴全看得那个女人是针对自己而来,就连他也受得到那女人对自己的异样情,但是,他到底有哪令她这么着迷?可以走火到天天来他这儿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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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对他一见钟情,他这连自己照镜都会皱眉的模样,任何拥有正常审观的女人应该都看不上吧!

不是他不净,实在是换了这份苦力工作后,他变得很懒,每天回家只要能在睡前,让他有力气刷牙洗脸、洗个澡就成了,他不要求更多。

就算不照镜,他也知自己这副邋遢模样有多难见人,上泛黄的背心像梅菜般皱,半长不短的胡沿着嘴爬至下撒野,他想想,他有多久没见着他光溜溜的下?唔!好像有好几个月了吧!

别开他玩笑了。

怎么也想不到,公司那个成天在她边团团转的天野治,竟然连她的假日都不放过,可以一路直追她到任何地方。

说她故意也好,她就是怕被别人看见她的丑态,指指,从小她就受够了这些目光,所以她选择遮丑,她发现,只要不让别人发现自己的丑,困扰她的事也都消失了。

或许对方觉得她是个疯,但她第一见到他,就被他那张俊逸的脸给迷住了,他刚毅有型,五官,为了要能常常见到那张脸,她几乎是天天在他收工前去探班。

诗意跑回自己房里,三两下时间,穿成自认为最的装扮走了来。

哎呀!怎么这么快?已经五了!

瞿季扬抹去脸上的汗,停下搅到差不多的泥,微微发了小呆。

他好运吗?

瞿季扬记得非常清楚,两个礼拜前,就在那个炎炎午后,他不过好心替她捡起被风落的丝巾,从此之后,他就被她缠上了。

那个女人三天两就会现在他工作的地方,殷勤地送茶加问候,明的人都看得她对他的目光特别不一样,是一慕的神采。

别人是化腐朽为神奇,她则是化神奇为腐朽,能将天使般的貌瞬间变成一个古板老女,的确也不是普通人所能办得到的!

一朵迷人的微笑在边绽放。

这可是犯了她的大忌,想想她走的是艺术,最注重的就是“”如果连个“”的边都沾不上,又怎么能让她有好印象?

他是很好运,好运到连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甚至人人

那个阿妈包包,古老式碎遮脚长裙和那一张被黑框镜掩去光泽的古板脸,确实是十分钟前枕在沙发上,会让男人见了女。

东西是可以靠后天培养的,像她自己不就是,虽然相貌丑了,但至少懂得遮掩和装饰,哪像有人明明丑得半死却又以为自己多么帅气,居然真有那么多女人为这丑男着迷,换作是她,他是不是公司未来的接班人,一样连看也不想看他一

诗意拖着疲惫的躯回到家,让自己陷的沙发里,摘下压在鼻梁上的镜,她酸涩的眶。

她讨厌老是对她有敌意的任家,也讨厌黏人的天野治,尤其,他那么的“丑”!

不用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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